中国台湾网3月6日消息 高雄市长选举官司陈菊一审被判当选无效后,陈水扁及陈菊纷纷表达看法,影射“贿选阵营赢了诉讼”,两人被国民党籍高雄市长参选人黄俊英控告侵害名誉并分别求偿1000万(新台币,下同)与500万元。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判处黄俊英败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市长选举官司去年6月15日一审判陈菊当选无效,陈菊当晚召开记者会指称“贿选阵营赢了诉讼”,陈水扁随后也于6月17日南下高雄说“贿选的人还有再重选一次的机会吗?”
黄俊英阵营认为,陈菊及陈水扁的发言认定黄俊英贿选,于去年6月20日前往高雄地方法院自诉提起名誉损害赔偿诉讼,向陈菊及陈水扁各求偿500万和1000万元,并要求两人在平面媒体刊登道歉启事。
黄俊英认为,陈菊在记者会提及“我会认为买票阵营,发走路工(指变相的选举买票)的阵营赢了这次的选举官司”等语,诬指他贿选。
高雄地方法院今天认为,被告是对可受公评的判决表达个人意见,判处黄俊英败诉且须负担诉讼费用。(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