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洪秀柱
中国台湾网3月5日消息 国民党“立委”洪秀柱涉嫌在政论节目上影射前民进党主席游锡堃“比狗还不如”等语,一审获判无罪,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二审改判洪秀柱有罪。洪秀柱今天质疑法官不是爱狗人士,不知道狗的可爱之处,才会判她有罪;若有机会,愿送法官小狗。
据台湾媒体报道,洪秀柱2006年9月间参加政论节目,提及游锡堃控告《中国时报》不实报道的官司,来宾之一的郑村棋指游锡堃是陈水扁身边最乖的狗,洪秀柱随即附和“这真是抬举他了,还侮辱了狗”等语,遭依涉犯公然侮辱罪起诉,一审认定洪秀柱没有故意妨害名誉,去年7月间判她无罪。
台湾“高院法官”二审认为,洪秀柱将人比喻为狗,甚至比狗还不如,依社会通念已经贬损他人人格尊严,任何人都不可能接受,故判决罚金四千元(新台币,下同),减刑后减为两千元,缓刑两年确定。
洪秀柱受访时指出,尊重法官判决,但质疑法官不是爱狗人士,若有机会的话,她愿意送法官几只小狗,法官养一阵子就会明白,很多人是不如狗的。
洪秀柱呼吁,大家以后不要再拿狗来骂人,毕竟许多人连狗都比不上;也不要拿猪这种爱干净的动物来骂人,猪的干净问猪农就知道。
不过,洪秀柱也说,法官判决害她在人生上留下一个很不好的污点,且将助长政治人物兴讼风气;政治人物言行应由社会公评、选票制裁,除非明显“违法”,不然政治人物相互攻击又动辄兴讼,法院不就没完没了?(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