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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充分发挥特色优势 紧扣对台工作建言献策

2008年03月04日 14:29 来源:-- 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4日北京消息  记者日前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以下简称台盟)界别委员驻地的采访中获悉,十届全国政协以来,台盟紧扣对台工作热点、难点和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建言献策,已经成为台盟参政议政工作的鲜明特色。


  五年来,台盟中央向全国政协大会提交的党派提案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有所提高。第十届全国政协的五次大会期间,台盟中央共提交党派提案72件,大会发言8份,其中《关于建立天津滨海新区整体发展规划的建议》、《关于尽快制定在祖国高校毕业的台湾学生就业准入政策的建议》、《关于规范发展税务代理市场的建议》等3件提案被评为第十届全国政协优秀提案;《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的建议》、《关于尽快制定在祖国高校毕业的台湾学生就业准入政策的建议》、《建议为祖国大陆高校培养的台生就业建立政策和市场通路》、《关于建立社保基金监督机制的建议》、《进一步改善公立医院的运转机制 缓解“看病难”的问题》、《关于开辟爱国志士丘逢甲足迹旅游线路的建议》、《关于规范发展税务代理市场的建议》、《关于全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等8件提案被列入全国政协重要提案摘报。

  2007年11月,在了解、听取在京部分台商意见的基础上,林文漪主席代表台盟中央在全年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上,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反映了台商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一些意见和看法,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重视,谨慎以对,认真研究法律实施的相关配套环节,切实保障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这些意见和建议一经反映,立即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高层协商会议结束后的第3天,国务院法制办一行3人就专程赶到台盟八大驻地与台盟中央领导进行座谈,详细了解具体情况。不久,国务院法制办再次委托台盟中央邀请在京台商代表进一步座谈。经过面对面的充分沟通,法制办的同志表示,将认真考虑台商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并将在随后制定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等配套措施中予以适当吸收。

  关注台生就学就业和推动两岸青少年交流,是台盟的传统选题。台盟中央及台生较集中的地方盟组织近年来进行了连续、深入的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先后三次向十届政协提交关于台生就业问题的提案,其中两次被列入全国政协《重要提案摘报》,提案《关于尽快制定在祖国高校毕业的台湾学生就业准入政策的建议》受到国台办、教育部、人事部的高度重视,并得到了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和国务院副秘书长陈进玉的批示。

  闽南文化也是台盟重要的特色课题之一。2007年1月台盟中央主席林文漪率考察团就闽南文化赴福建省厦门、漳州、泉州、福州等地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调研报告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的亲自批示。全国政协十届五次大会上,台盟中央、盟员中的全国人大代表、台盟界别的全国政协委员围绕保护闽南文化、推动闽台文化交流所提交的大会发言、建议和提案,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的批示,并要求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研究,积极推动工作开展。2007年6月,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挂牌启动。(董文萃)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台籍委员的四十一张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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