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一老板“出口成祸” 骂人像猪被判赔10万元

2008年02月26日 11:0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26日消息 据台联合报报道,台湾宜兰县罗东镇一家补习班吴姓负责人,前年底在课堂上面对120多名学生辱骂魏姓女班主任“胖胖丑丑的,像猪一样”,魏女认为心灵受创,控告吴姓负责人妨害名誉胜诉,台“高院”日前判决民事和解赔偿10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报道,魏姓班主任指控,前年11月25日,吴姓负责人在数学课时,对着学生公然侮辱她,说她“胖胖丑丑的,也嫁不出去,她很会吃,好像猪一样,我已经把她看成垃圾”等语。当时她正巧站在教室门后,认为心灵受创,因此控告吴姓负责人妨害名誉。

  因当天有学生录音,再加上有学生作证,吴姓负责人先被检方依妨害名誉起诉,宜兰法院民事庭判赔6万元,台“高院”日前再判和解赔偿10万元。

  吴姓负责人说,他对魏女也不错,因听到魏女似乎要破坏补习班的团结,因而在课堂上向学生解释,一气之下,可能说了些气话;为了息事宁人,他同意和解赔偿。

  有律师指出,以往被老板骂“笨得像猪”等,做下属的通常是摸摸鼻子算了;但是现在多数人都懂得主张权益,一旦被公然侮辱,得以在6个月内经由司法讨回公道,但在提告前务必做好举证准备,人证、物证皆可。 (赵静)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赵静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