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湾TVBS
中国台湾网2月21日消息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4年前就读淡江大学的梁姓男学生,骑车经过台北市大度路时,一辆轿车误闯摩托车专用道,梁同学煞车不及,撞上路边测速警告标牌后死亡;梁同学的父母认为标牌太靠近马路,才会让儿子枉送性命,诉请赔偿,台湾“高院”审理认为台北市交工处在标牌设置上有疏失,判赔偿136.6万余元新台币。
4年前,梁同学骑车经过大度路二段的摩托车专用道,突然间一辆轿车切入车道,让他煞车不及冲撞到前方的摩托车,接着撞上设置在路边的标牌,当场颜面骨折,脑出血死亡。
梁同学的父母认为,警告标牌距离摩托车道太近,才会让宝贝儿子在小车祸中丧命,设置标牌的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处有疏失,一状告上法院诉请赔偿,一审败诉,二审获得1,366,254元新台币的赔偿。
台北市交工处尊重判决,但认为车祸的主因是轿车违规,和标牌没有直接关系,但也把标牌往里移,避免类似悲剧再发生。交工处处长郭宗生说:“标牌已经离路面30厘米,虽然设置规则以50厘米到2米为原则,而且得酌变更,所以在这样的字眼下,我们看来有检讨空间,我想对于设置规则的规范,应该违背不远。”(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