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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窃贼的一滴血 台警方一举破获17起盗窃案

2008年02月20日 10:5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20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通霄警察分局和台中警方凭着窃贼作案时留下的一滴血,破获了当地通苑地区10月到12月下旬发生的17件窃案,逮捕主嫌陈嘉伟等4人,警方已于昨天将全案依窃盗罪嫌移送法办。

  据台警方指出,去年底通苑地区连续发生17起住宅窃案,是该地区近年来金额最大的窃盗案,4名窃嫌连续偷了17户,共窃得350万元(新台币,下同)赃物,其中骆姓与林姓被害人失窃百余万元现金与金饰,损失最重;受害人已打算对窃嫌和收赃的银楼提出民事求偿。

  警方说,窃嫌陈嘉伟(21岁)、潘伟明(22岁)、潘俊宏(21岁)均有窃盗罪前科,潘孟佑(22岁)则有伤害罪前科,他们都住台中县大甲且,常在一起。陈嘉伟等人大多以剪断铁窗或割破玻璃后,反手将窗户打开,侵入屋内行窃;且专挑首饰、现金、计算机,迅速销赃,或将金饰卖给银楼销融。警方原在现场采不到指纹,但嫌犯做案时,有次割破玻璃窗,陈嘉伟不小心被割伤,留下了一滴血,加上他们在苑里行窃时,恰巧被路旁监视录像机拍摄下作案用轿车,警方分别从血迹采得DNA比对,并追查车牌号码,锁定陈嘉伟等人。

  去年12月中旬,台警方赴大甲搜索,将陈嘉伟、潘伟明、潘俊宏等3人带回,曾发现部分赃物,陈嘉伟与另一名女子何嘉宣并持有安非他命与摇头丸,但他们都否认犯案。日前,警方比对的DNA出炉,确定陈嘉伟犯案,警方调阅通联纪录,找出他们在做案前后密集联系,并追出销赃渠道。(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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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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