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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杂志报道艺人Makiyo未婚生子 当事人判刑(图)

2008年02月20日 09:5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知名艺人Makiyo

 

  中国台湾网2月20日消息 台湾《独家报导》周刊因去年7月曾报道艺人Makiyo (川岛茉树代)未婚生子,遭Makiyo以诽谤为由提起自诉。台北地院今天对此案做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该报道造成当事人名誉受损,判决《独家报导》采访主任张黎驹有期徒刑5个月,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去年7月16日,台湾《独家报导》周刊刊登题为“为邱复生产下金孙 Makiyo竟成弃妇有苦难言”的文章,指艺人Makiyo为台湾前年代网际公司董事长邱复生之子邱舜在美国产下一名男婴,并遭“扫地出门”。Makiyo认为该报道让她的名誉受损,随即向法院提起自诉。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对此案做出判决,判决认为,Makiyo是否有为邱复生产下孙子、有无成为弃妇一事属个人隐私,非可受公评之事,与公共利益无关,Makiyo和邱复生也未向外表示有未婚生子的情况,但《独家报导》仍以文字加以报道并散布于众,显然有妨害名誉,因此对该周刊采访组主任暨执行副总编张黎驹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一天折算,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

  张黎驹庭讯中辩称,记者写的稿因涉“著作权法”,上级不会更动原意,内容是否属实,撰稿人要自行负责。

  对此,台北地院则认为,这篇报道是由《独家报导》记者李明轩撰写,后经当时的采访组主任暨执行副总编张黎驹审稿,再由总编辑、社长等人审核。张黎驹身为采访主任,实为全程参与,对报道的内容是否真实,基于职责应要求撰稿记者加以查证,不能以“牵涉著作权,尊重撰稿者意见”为由推诿责任。(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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