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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湾地区九成道路“坑人” 3年夺命16条

2008年02月15日 08:5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15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行政院工程会”一项调查显示,全台湾地区87%道路管沟工程施工草率,以致完工后出现路面不平问题;另从近3年的台当局赔款发生状况也发现,道路赔款案多达200余件,占总案件数38%,共造成16人死亡,125人受伤,有关部门支出的赔偿总金额达640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

  过去自来水、污水下水道、电力、电信及宽带管道等管沟工程开挖,常出现未依规定施工,造成路面不平坑洞、凹陷,致使用路人意外伤亡,引发民怨连连。

  根据“工程会”最新一项全台“各县市管沟工程抽验调查”结果发现,抽验案件的不合格率偏高,有些个案甚至同时出现材料使用不合格,回填夯实不足等问题。

  调查发现,抽验案件中,路面平整度不合格者占总案件87%,沥青路面厚度不及格者约占7%,压实度不合格占21%,回填材料及夯实不合格者占25%,路面开挖切割不平整者则占48%。

  此外,统计2005年至2007年全台湾地区台当局赔款情况发现,道路赔款计有211件,占全部赔款案38%,共造成16人死亡,125人受伤,赔偿6400余万元。其中,最大一笔赔偿案件,是高雄县一位林姓路人因道路有坑洞摔伤,当局为此于2005年4月间拨款890万元予以赔偿。

  根据“工程会”统整数据发现道路赔偿案件中,“中央机关”以台当局“交通部”公路总局所属案件最多,达20件,占83%;地方机关方面,则以台北市案件数最多,达51件,占28%,其余依次为高雄市、台北县、基隆市、台中市及台南市等。

  “工程会工程处长”颜久荣表示,全台每年均有大量路面开挖工程,2007年度各县市的路面开挖长度达2460公里,金额约121亿元新台币。今、明两年合计自来水、电信管线及瓦斯等民生管线工程,以及项目性的污水下水道、宽带共同管道工程,施工总经费更高达400亿元新台币。如此高的挖路需求,若施工草率陋习因循不改,将导致道路质量持续恶化。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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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云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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