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当局拨付竞选补助金 国民党获2.5亿民进党1.8亿

2008年02月13日 19:1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中选会”今天公布2008年度政党竞选费用补助金的数额,中国国民党可获得2.5亿余元(新台币,下同),民进党则获得1.8亿余元。“中选会”已向各党发出领款通知,这笔钱将可领4年,到第7届“立委”任期届满为止。

  台“中选会”指出,依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台当局应每年对政党拨给竞选费用补助金,其拨款标准以最近一次“立委”选举为依据。全台湾不分区及侨选“立委”选举政党得票率达5%以上者,应补贴该政党竞选费用,每年每票补贴50元,至第7届“立委”任期届满为止,新选出的第7届“立委”任期从2008年2月1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止。

  台“中选会”表示,第7届“立委”选举的政党票部分,仅国民党与民进党获得超过5%的得票率,其中国民党获得501.0801万票,一票以50元计算,可获得25054.0050万元的补助金;民进党则有361.0106万票,可获得18050.5300万元的补助金。(高大林)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