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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反著作权 台湾经营之神王永庆外孙被起诉

2008年01月30日 08:4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30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威盛集团转投资、经营在线DVD租片的威望国际数字娱乐平台CATCHPLAY,因出租的DVD来源,系大量收购光华商场或倒闭出租店的二手片,涉嫌侵害影片代理商得利影视著作权;台北地检署29日侦结,依违反著作权、收受赃物罪嫌起诉威望国际及威望公司负责人陈主望等4人。

  被起诉的人士,包括威望国际、维思信息2家公司、威望负责人陈主望、总经理张心望、维思负责人庄旭弘、员工甘达福。

  其中,被起诉的陈主望,是台湾“经营之神”王永庆二房女儿王贵云之子,是王永庆的长外孙,也是宏仁集团负责人王文洋、威盛负责人王雪红等人的外甥。陈主望在威盛集团服务多年,担任威盛总经理陈文琦的特别助理、威盛集团旗下多普达国际董事长。

  至于控告的得利影视,则是中环集团旗下的股票上柜公司,中环是全球光盘片知名大厂,近年因得利代理美商八大影业的影片,跨足成为台湾影视产业龙头;因告诉及被告双方都是企业名人,使全案备受瞩目。

  得利影视控告CATCHPLAY侵权案,如同实体租片者与在线租片业者的大斗法。业者分析,近年来,CATCHPLAY等在线租片业者崛起,造成出租店等实体通路业者一定程度的冲击,因此CATCHPLAY的侵权案,除了维护著作权外,也有对在线租片业者杀鸡儆猴的意味。

  被控侵权的陈主望等多名被告,提出“民法”善意受让的辩词,指称他们是向出租店购买片源,是善意受让影片光盘,应受法律保障。但检方并不采信。(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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