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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选举机构:三政党可推"大选"候选人 26至30日登记

2008年01月22日 20:2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2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中选会”今天公告台湾地区第12任正副领导人选举候选人登记期限与应缴纳的保证金额等事项。候选人登记自1月26日起至1月30日止,每一组候选人应缴纳保证金为1500万元(新台币,下同)。

  “中选会”今天表示,台湾地区第12任正副领导人选举可推荐候选人的政党有3个,分别是国民党、民进党与亲民党。

  公告指出,申请台湾地区第12任正副领导人候选人登记的期间是自1月26日起到1月30日止,每日上午8时到12时,下午1时30分到5时30分,受理地点在台当局“中央联合办公大楼”3楼“中选会”柜台。

  候选人应缴纳各种书面资料包括候选人登记申请书、每一候选人登记申请调查表、每一候选人最近3个月内户籍誊本及身份证、每一候选人2寸黑白相片、每一候选人刊登选举公报的个人资料、政党推荐书或完成联署证明书等。

  公告指出,每一组候选人应缴纳的保证金为1500万元,保证金以现金、金融机构签发的本票、保付支票或邮局划拨支票为限。

  公告并指出,申请登记的候选人应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填妥申报表,在向“中选会”申请登记时提出。(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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