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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县一民众携手机自拍“立委”选举投票遭罚3万

2008年01月15日 19:3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5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湾地区第7届“立委”选举12日结束,桃园县共发生4起“违法”案件,一名老人看见选票上有3个候选人的照片,把选票撕成三份来投,另外还有民众为了纪录人生第一次投票,把手机带进投开票所拍照。

  桃园县“立委”选举,整体而言过程平和,总共有3起撕毁选票事件,1起携带手机事件,还有把“公投”票带出投开票所的零星状况。

  报道称,一名住在观音乡高龄90岁的曾姓老翁,当天在领完“立委”选票竟然将选票撕成3份,经过询问,老先生表示,他是因为看到选票上印有3位候选人,以为要撕成3份来投,才会误将选票撕毁。

  另外杨梅一名张姓民众则是为了纪念人生第一次投票,带照相手机进入投开票所拍摄个人圈选的“立委”选票和政党票。

  报道称,桃园县选委会下午在委员会中针对这些状况进行讨论,委员会斟酌,3件撕毁选票案的行为人都是老人或低收入户,“违法”原因都是因为不懂法律,委员虽然对他们的犯案情节表示同情,但还是决议对撕毁选票的案件采最低罚锾新台币5千元。至于那名为了在人生留下特别纪录的民众,也裁罚最低罚锾新台币3万元。(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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