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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马英九案进入三审 正常程序需半年做出判决

2008年01月10日 06:3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0日消息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检方对马英九特别费案提起上诉,台“最高法院”将针对检方上诉理由,了解二审判决是否有引用“法则”失当之处。但整个过程不用传唤被告,不用开庭辩论,按照正常程序,最快也需半年时间才会做出驳回或发回更审的决定。如果马英九案在“大选”前重新开庭,恐怕会创下岛内“司法”史上的最快纪录。

  报道说,马英九特别费案确定进入三审,案子现在到了台“最高法院”,接下来的审理过程,马英九不用一直上法院开庭,因为三审审的是书面资料。

  在法律人士的经验中,案子进入台“最高法院”,审理分为两阶段:首先要审查二审判决在引用“法则”是否有不适用或引述不当的疑虑,结果不是直接驳回,就是接着审理检方的上诉理由是否真的找出二审判决的法律漏洞,但整个审理过程不是一两天就可以结束。

  根据律师庄秀铭推断,检方1月9日上诉,就算案子3个月后遭驳回,已经过了“大选”,如果用最快速度走完审理程序,6个月后裁定驳回或发回更审,也过了5月20日台湾地区领导人就职日;换言之,马英九很难在“大选”前重回法院开庭。(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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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周选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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