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5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昨天台“监察院”表示,已完成去年12月陈水扁申报财产的审查。在陈水扁“公务机要费案”中引起争议的132万元(新台币)名牌钻戒仍未见申报。
报道称,2006年“公务机要费案”爆发,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在当年8月20日应讯,检察官问到陈水扁有没有用“公务机要费”购买珠宝给她时,吴淑珍回答没有。但在同年10月27日,陈水扁坦承拿“公务机要费”买钻戒等精品“馈赠”吴淑珍。
当时台“监察院”认为“馈赠”就应该申报,但不论2006年底还是这次陈水扁家庭财产申报,都未列出这枚132万元的名牌钻戒。陈水扁办公室解释,钻戒已转赠吴淑珍妈妈吴王霞。台“监察院”官员表示,“监察院”去年曾要求台检调单位协助查清该钻戒归属,但检调单位毫无响应。
报道指出,2007年陈水扁及其夫人吴淑珍名下的不动产、珠宝首饰未发生变化,存款少了767万。数据显示,陈水扁预定在高雄鼓山区青海段购置房屋,已预付800万元,该笔款项和去年存款减少金额相当接近。
陈水扁去年12月申报的财产资料和前年大同小异,存款的减少反映在购屋预付款上,银行账户现在剩下6300多万。(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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