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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首富郭台铭遭恐吓案《壹周刊》前女记者遭判刑

2007年12月26日 18:2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院今天一审宣判台湾鸿海集团负责人郭台铭遭恐吓案,以恐吓取财未遂,判前《壹周刊》记者臧家宜1年10个月徒刑、其男友黄尚平2年徒刑。

  公然侮辱部分两人均遭罚金6000元(新台币,下同),减为3000元,可易服劳役;意图散布足以损毁他人名誉之事部分,两人均被判处拘役50天,减为25天,可易科罚金。至于行使业务上登载不实文书部分,法院判两人均无罪。

  另外,要求分红的前时报周刊总编辑杨人凯也因恐吓取财未遂,遭判处有期徒刑1年,减为6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报道称,臧家宜与黄尚平去年涉嫌以出书揭露“鸿海集团在美国及大陆逃漏税事件100万美元”,向郭台铭恐吓取财3200万元。台北地检署今年2月间侦查终结,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将臧家宜、黄尚平及杨人凯等人起诉。(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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