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今天讨论2008年度台当局总预算案,表决通过,凡台当局各“部会”缴给“新闻局”作为“入联”宣传经费的钱,应全数追回,否则将相关“部会”移送法办,连带须负赔偿责任。
台“立法院”也决议,县市选举委员会采二阶段领投票作业,台“中选会”不得拒拨经费。
此外,台“立法院”表决决议,冻结设置“二二八和平基金”新台币3亿元。“公立台湾民主纪念馆”应修正为“公立中正纪念堂”,并自2009年度改为单位预算,不再附属于台当局“教育部”项下。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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