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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喝多罚少”争议 台“修法”全面提高酒驾罚锾

2007年12月19日 08:2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9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有鉴于岛内酒驾问题日益严重、现况却出现“喝越多罚越少”的争议,台“立法院院会”昨天三读通过“刑法”与“陆海空军刑法”条文修正草案,大幅提高酒驾罚锾;一般民众从现行的最高3万元(新台币,下同)提高至15万元,现役军人则从最高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

  据报道,按照台湾现行的“法规”,酒测值在0.25至0.55之间,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最高可处6万元罚锾,但如酒驾超过0.55以上,依“刑法”论处,最高却只有3万元,明显发生“喝越多罚越少”的不合理现象。

 

  有鉴于此,台“立法院院会”昨天三读通过了“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三条”,大幅提高违规酒驾者罚锾,由3万元以下,提高至15万元以下。

  “新法”并增加了法官的裁量权,让法官可以运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外,还可再加罚金,盼提高惩罚的刑度,来吓阻酒驾者。

  另外,“陆海空军刑法第五十四条”也配合修法,将现役军人违规酒驾者,罚锾由10万元以下,提高至20万元以下;另致人于死者,可处一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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