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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民众祸从口出 “王八蛋”3字付出2万5

2007年12月04日 09:5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4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岛内一名汽车营业所陈姓所长,因为骂客户“王八蛋”而遭到对方提告,并为此付出了2万5千元(新台币,下同)的代价。

  据报道,今年2月8日傍晚,苗栗县一名汽车营业所陈姓所长,因一名江姓女客户到营业所领回购车退订支票,而与其发生争执。陈所长认为江女退订影响其奖金,江女欠他一个道歉,但江女拒绝,陈所长在江女和友人离去时辱骂“王八蛋”。

  在遭到江女提告后,陈所长虽然承认曾说过“王八蛋”3个字,但坚决否认公然侮辱江女,只说是针对营业所同仁而言。尽管如此,苗栗地方法院昨天仍以“公然侮辱罪”判处陈所长拘役50日,得以1千元折算1日,依岛内“减刑条例”减为拘役25日,3个字因此付出了2万5千元的代价。(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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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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