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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选会”变通方案拟允许设“可不领公投票”牌

2007年12月01日 08:0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为化解一阶段、二阶段领投票争议,台当局最高选务机关“中选会”终于拿出“变通方案”。台“中选会”规划全台1.4377万个投开票所,在不违规的情况下,允许设置“可不领公投票”的立牌或相关标识,盼化解泛蓝18县市的疑虑。

  报道说,台“中选会主委”张政雄也计划在12月3日晚间,邀请25县市选委会主委餐叙,沟通争议点。

  据指出,台“中选会”认为泛蓝最担心的问题,就是“公投”投票率,因此“中选会”只要守住一阶段领投票的底线,投开票所的布置方式皆可公开讨论。目前幕僚已草拟至少三项“变通方案”,准备带到协调餐会。若泛蓝有其他建议,“一切都可谈”。

  第一个方案,就是“选罢法”明订政党及任何人不得在投票日从事竞选或助选活动,但“法律”未限制选务人员布置投开票所时,不能把选务注意事项张贴或公告在投开票所内。

  因此,地方县市选委会若要求在“立委选举领票处”、“公投领票处”的立牌上,张贴“公投票可领、可不领”的标识,台“中选会”将采允许、但不鼓励立场。

  第二个方案,是指部分选民可能误领了“公投票”,但不想投却又担心投票率,因此在未圈选“公投票”之前,可把未污损的“公投票”“缴回”,而“误领公投票,未污损可缴回”的标语,也可张贴在立牌上。

  顾虑到泛蓝选民担心,部分空白“公投票”可能遭人盖上“同意”并投入票匦,台“中选会”将制作“已领未投”图章,当面盖上图章,做废该张“公投票”,且“已领未投”的公投票不列入投票率计算。

  第三个方案,台“中选会”将彻底要求全台25个县市,贯彻“分桌领票”,意即泛绿执政县市也不能把“立委”与“公投”领票处“黏桌、并桌”。

     由于投开票所布置仅规定,等待圈票线须距离圈票处约2至2.5米,但未明订“两张桌子的距离”,因此泛蓝执政县市可依地形设置,把两张桌子分得非常开,以化解“公投绑大选”疑虑。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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