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经常在岛内选举阶段出现、专门恶意诋毁候选人的“非常光碟”制作人林一方,2006年间以“政治牛郎”(牛郎一词在台湾隐指男妓)等言词指摘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林一方公然侮辱人,判处其拘役40天,可易科罚金,且因适用“减刑条例”,减为拘役20天,可易科罚金,全案确定。
报道表示,根据判决书,林一方因认为自己是“二二八”受难者家属,对施明德政治立场变易,又时常以“二二八”受难者为题发表言论感到不满,得知施明德将于2006年8月12日在台北市228纪念公园纪念碑前召开记者会,前一天在网站上以“228纪念碑不容‘政治牛郎’施明德污秽”为题号召群众前往记者会抗议。
判决书指出,林一方2006年8月12日接受电视媒体采访时,高举所制作的“228纪念碑不容‘政治牛郎’施明德污秽”广告牌,涉嫌以“政治牛郎”言词贬损施明德名誉,且当天各家新闻台均在不同时段播出相关新闻。
全案经施明德提起告诉。台北地检署依公然侮辱罪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认为,林一方确实举行抗议活动,并在接受电视媒体访问时高举广告牌,属于公然发表言词,且他不否认主观上所指“政治牛郎”即是施明德。
台北地方法院认为,“牛郎”就一般社会评价上有贬低性质,因此,认定林一方以言词侮辱施明德。(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