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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调查局”选前抢修法 过程“顺遂”引社会质疑

2007年11月21日 06:4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1日消息 据台“中时电子报”报道,罕见由岛内朝野五党团连手提案的“调查局组织条例修正草案”,提案到“立院”不到一天,昨天随即排入“立院”周五的“院会”议程,朝野并打算径付二读闯关。报道指出,这种“立法”过程的“顺遂”,与其归功“调查局长”叶盛茂游说有功,不如推崇“调查局”“修法”时间巧妙,吃定“立委”选前“怕查贿”不敢有意见的要害。

  据报道,台“调查局组织条例”实行迄今已超过51年没有修改,许多重要编制诸如“洗钱防制中心”等任务编组均未法制化,形同黑单位,予以法制化合情合理。然而,据了解,此案是“调查局”主动提出,朝野党鞭上周并多次临时在“立法院长”王金平召集下,至王金平官邸协商,获得共识后,前天才以朝野党团共同提案的方式,将全案送进“立院”。如果“法案”单纯,为何要处处“暗着来”,连协商也担心提前曝光?不愿意在“立院”进行,过程难免启人疑窦。

  报道说,从这次“调查局组织条例修正草案”修正内容,不难发现“调查局”还是有许多说不清楚的新增条文,除了有扩编、扩权疑虑,其中将“调查局”原有的“廉政处”法制化,更压缩未来“廉政总局”成立的空间。站在“调查局”立场,当然不乐见“廉政总局”成立,与其瓜分现有执掌。但这种本位主义作祟的心态,对比人民强化肃贪的希望,显然有落差。因为人民不会管到底是“廉政局”好还是“廉政处”棒,只要能够落实肃贪业务,揪出不法官员,就能达到人民期许,既然如此,为何“调查局”不让整个修法过程更经社会检验?

  报道指出,前任台当局“法务部长”陈定南任内,计划成立“廉政署”,取代“调查局”的肃贪业务,当时曾引发“调查局”人员反弹,在“立院”“反运作”。“调查局”此次抢在“立委”选前,企图强渡关山修法,必须有更合理的说明。(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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