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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腐公投”辩论 台“行政院”提出反方代表

2007年11月16日 00:0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1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中选会”受理申请为两项“公投”案辩论的反方代表,昨天(15日)截止登记。经统计,民进党提出的讨党产案无人申请为反方;国民党提出的反贪腐案则有台当局“行政院”提出反方代表,另有三组民间团体申请为反方。

  台当局“中选会”自12月起,将为民进党的讨党产案及国民党的反贪腐案两项“公投”,在全台性无线电视台各办理5场意见发表会或辩论会;有意担任反方代表者,须在11月15日前向“中选会”提出申请许可设立办事处,否则无法出任。

  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公投”案由领衔人代表正方,台“立法院”或“行政院”代表反方;反方代表中,至少应有一人是经许可设立办事处的反对意见者。

  报道称,台当局“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受访时说,针对民进党的讨党产“公投”案,无人申请为反方,此案仅将办理正方的意见发表会。

  邓天佑表示,针对国民党的反贪腐“公投”案,台当局“行政院”先前已向“中选会”提出反方代表;昨日并有包括教师权益促进会等三组民间团体附上1651人以上的联盟成员名册,备妥申请书申请许可设立办事处及募集经费,“中选会”将对其进行审查。(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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