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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反击党产假交易说 批台“新闻局”越俎代庖

2007年10月28日 07:2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28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新闻局长”谢志伟抨击国民党处分“三中”交易案是“假交易”。国民党昨天全面反击,副秘书长张哲琛表示,民进党一方面批评国民党不处分党产,但另一方面,利用行政资源,利用各种手段恐吓、打压买者,民进党真正目的是想把党产议题作为选举操作工具。

  张哲琛表示,国民党是依法成立的政党,党产均合法取得,而处分财产亦均依法处理,何来“盗卖国产”及违法之情事。如果处分财产果真涉及不法,请检调单位依法侦查,请“新闻局”不要越俎代庖,假借公器,违法乱纪,公然指摘,行径令人不齿。

  张哲琛指出,依据“广电法”规定,政党退出媒体经营,国民党2005年12月24日,由律师见证,订立“收购股份合约书”,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将“三中”即“中视”、“中广”、“中影”股权,随同华夏投资公司股权,以40亿元新台币全部转售给荣丽投资公司,并于26日完成转让登记。

  针对台当局“新闻局长”谢志伟批“中广案”是“假交易”,国民党中央投资公司总经理汪海清严正驳斥,第一、“中投”处理“三中”交易案,一共缴交4500万元新台币的证交税,税务部门知道,台当局“行政院”也很清楚,如果是假交易,怎么会要缴税呢?

  第二、有没有资金支付证明。“三中”交易案,“中视”的部分,“中投”已跟荣丽收齐。“中广案”,赵少康付了1亿元新台币的订金,就跟不动产交易一样,一旦完成户籍登记,余款就要付清。“中影”部分,“中投”也收到钱了,站在“中投”立场,“三中”交易依约依法,公事公办,怎么是假交易?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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