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19日台湾“高等法院”再度开庭审理宋七力“显相协会”敛财疑案,当庭勘验由宋七力委任律师所提录音、录像带。原告曾任宋七力“显相协会”首届会长的张乃仁在庭讯中对宋七力有诸多怨言,痛斥宋七力是骗子。
由于民进党参选人谢长廷,被传闻与宋七力关系良好,因此此案受到相当瞩目,现场也涌来不少宋七力的信徒声援,不过宋七力在抵达法院时,相当低调,并没有多说话,直接走入法庭。
报道称,昨日庭讯仅就全案的六项物证是否具真实性进行勘验,宋七力本人在庭中并未多言,但对于他委任律师当庭勘验的录像带内容则是看得相当仔细,并数度由被告席起身观看,对于原告张乃仁于庭讯对他的指控,完全看不出宋七力有任何情绪,但前往法庭声援的宋七力信徒,则窃窃私语,对于张乃仁的指控显得相当不以为然。
整个庭讯在一个半小时后结束,宋七力的信徒列队站在法庭出口,其中有十多名信徒还穿着黑色西装,宋七力在其护驾下离开,阵仗不小,也让法庭外的法警一阵紧张。
报道称,宋七力“显相协会”敛财疑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于2005年11月底,将宋七力与其大弟子郑振冬判决无罪。更一审判决表示,宋七力分身照片虽属合成,却也认为信众是因信仰而给予供养金等,宋七力等人不构成诈欺。
但经检方上诉后,台湾“最高法院”指出,曾任宋七力“显相协会”首届会长的张乃仁,就是看了合成照片才会去供养宋七力,提供了上亿元新台币,与更一审所谓“信众基于信仰而给予供养金”二者之间有矛盾。另一些被害人,更一审传讯未着就再未传讯,“最高法院”也认为未详细调查。
台湾“最高法院”认为“高等法院”更一审认定有矛盾,尚有事实调查未明,且原告不服再上诉,因此今年3月撤销发回“高等法院” 更二审,至今缠诉不休。(高大林)
背景资料:宋七力,原名宋乾琳,1948年生于高雄,号称可以“分身”,借机开班授徒骗取学费。台湾曾出现“宋七力”热,在其高峰期宋有数万名信徒,连谢长廷亦是。谢长廷之妻游芳枝于其后之“宋七力假借神迹诈财案”亦被列为共犯,她始终认为宋有分身能力的事实是真的,并向外界坦承自己和谢长廷求道多年,全家都是宋的信徒,对宋七力的“神力”有切身感应。
“宋七力案”爆发于1996年,时任台北市议员的璩美凤指证宋借口“助人成佛”而骗财,时任民进党中评会主委的谢长廷收取宋1600万新台币政治献金。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宋七力被判七年有期徒刑;而被列为共犯的游芳枝,为宋编《宇宙光明体》并非不法牟利,因此不涉诈欺罪。后来历经台湾“高等法院”两度审理,均因全案查无被害人,也无证据证明宋七力施行诈术,因此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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