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谢长廷苏贞昌特别费案需再议 检方不知谁受理

2007年10月19日 06:1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9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民进党“四大天王”特别费案已经移审台北地方法院,但全案中不起诉的谢长廷、苏贞昌部分,检察官依法必须职权再议,目前却仍不知“要向谁提再议”,台湾“最高检察署”上月26日呈送台当局“法务部”有关特侦组再议的法律问题,至今未得到回复。

  依台湾地区法律规定,最轻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检察官必须职权再议。但特侦组侦办的刑事案件,到底由哪个机关受理再议,却在当初推动“法院组织法”修正时,没有考虑在内。

  报道称,台湾“最高检察署”开会研究出两个结论,第一是由“检察总长”受理特别费案的再议声请;第二方案则是,将再议案交由台湾“高检署”受理。

  台湾“高检署”最后将两个意见以甲、乙案收录于意见书中,在9月26日呈报台当局“法务部”批示执行哪一个方案。但“法务部”迄今没有正式回文,使得特侦组的声请再议书状虽已备妥,却不知要向谁提出,反而先将起诉的部分送审法院。

  报道分析称,台当局“法务部”迟迟不予响应,不但造成送审标准不一,更徒增检察系统预留“政治操作空间”话柄,对司法公信力造成莫大斲伤。(高大林)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高大林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