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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达共识 选票差距千分之三内启动验票

2007年10月16日 17:1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院长”王金平今天上午召集朝野协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朝野初步同意,若最高得票数与次高得票数候选人差距千分之三内,由司法人员裁决验票方式,自动启动“非诉讼验票机制”,相关施行办法由台当局“中选会”拟定。

  王金平中午步出议场受访时指出,因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主张,现行“行政验票”机制须由台当局“中选会”发动,恐缺乏公正性,且验票门坎为差距百分之一内太高,经讨论后,朝野初步同意,差距于千分之三内应自动启动非诉讼验票机制。

  报道称,其他获朝野协商初步共识的条文包括:投票所与投开票所置主任管理员一人、管理员若干人的聘任资格“法制化”,受聘的主任管理员和管理员皆须为公务人员,选务部门须洽请各级行政机关及公立学校推荐遴派,受遴派者不得拒绝。前次“立委”选举获得百分之五以上得票率政党,得于各投开票所推派一名负责监票的监察员,至于投开票所主任监察员及推荐不足额的监察员,由选务部门遴派各机关、团体、学校人员以及大专院校成年学生担任,监察员推荐与服务规则由台当局“中选会”订定。

  报道称,对国民党提到为防止重复投票或冒领选票,每一投票所均应设置摄影设备于选举人领取选票时录像存证;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摄影器材进入投票所,否则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项,王金平表示朝野意见分歧。

  王金平表示,有关分歧条文保留明日11时30分再议,明日下午15时30分,协商“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等“立法院”内规修正法案,因应单一选区两票制后,“立法院”生态改变的情况。(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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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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