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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二审辩论终结 11月16日宣判

2007年10月16日 06:0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6日消息 台湾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二审昨天辩论终结,全案将于11月16日下午4时宣判;原告被告双方律师当庭针对“走路工”事件、选举期间言论自由寒蝉效应等争议点进行激烈攻防,双方言词针锋相对,颇具火药味,还一度被合议庭制止。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昨天上午开言词辩论庭,审理高雄市长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案。被告高雄市长陈菊到庭后先行离去。原告黄俊英则出庭全程旁听。

  黄俊英委任律师说,上次9月18日开庭传讯前陈菊竞选总部发言人、高雄市环保局长萧裕正出庭作证,说明投票日前夕及投票当天陆续召开三次“走路工”事件记者会原委,萧裕正证词与先前在原审及接受检方调查所言自相矛盾,显然是为陈菊脱罪之词,不足采信。

  黄俊英委任律师并希望法官作出公正判决,给社会一个公平的交代。

  陈菊委任律师则强调,陈菊竞选总部在投票前夕及投票当天举行的“走路工”事件相关记者会,应属言论自由保障范围,不能因适逢市长选举而遭罗织入罪。

  黄俊英开庭结束后接受媒体访问说对胜诉有把握。

  对本案可能判决结果,陈菊稍早接受媒体访问也表示会尊重司法。

  陈菊阵营去年底于高雄市长选举投票前夕召开“黄俊英贿选抓到了!”记者会,指控黄俊英阵营买票,经黄俊英提起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诉讼,一审判陈菊当选无效,选举无效之诉则予以驳回;陈、黄两人不服原审判决分别提上诉。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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