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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涉违“集游法”出庭 “红衫军”提四点声明

2007年10月15日 15:3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去年“双十”,“反贪腐总部”总指挥施明德等人发起“天下围攻”集会活动,经检方依违反“集会游行法”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首次开庭,“红衫军”发表“反贪腐是基本人权”、“待特别费、机要费案件侦审确定后,始可讨论立法大赦或特赦”等声明。

  施明德与义务辩护律师李念祖下午抵达台北地方法院,随行秘书并提出四点“红衫军”大审声明:第一,反贪运动强调反贪腐是基本人权,不忍政党轮替送走黑金却拥抱贪腐,因此发起和平集会游行活动;

  第二,应该待“机要费”、“特别费”案件侦审确定后,始可讨论立法“大赦”或“特赦”,否则吏治不清,台湾将陷入黑金或贪腐轮回命运;

  第三,“集会游行法”采事前目的性审核许可制,主管机关以“有危安全、社会秩序及公共利益”为由,拒绝人民集会游行申请,与“大法官”释字四四五号解释意旨抵触,台湾“立法院”应就此“违宪恶法”早日修法;

  第四,反贪总部发起活动以和平为前提,以民主不易之心珍爱台湾,在开庭前,强调将在法庭上论法理,尊重司法,期待台湾拥有美好未来。(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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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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