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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议员蔡坤龙涉嫌贿选 一审被判4年半

2007年10月13日 07:0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3日消息 据台“中广新闻网”报道,去年在台北市大同、中山区当选的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蔡坤龙涉嫌贿选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宣判,依照“违反选罢法”、“教唆伪证”罪嫌,将蔡坤龙父子分别判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力3年。

 

  据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昨天的判决中指出,被告蔡坤龙身为候选人,竟然和父亲蔡重吉共同以交付贿赂及不正当利益贿选的方式,妨害投票的公平、公正、纯洁,台北地院因此判处两人有罪。台北地院行政庭长刘寿嵩说明了判决结果:“蔡坤龙他是共同对有投票权的人交付贿赂,约定说要为一定的投票行为,他这部分是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公权3年;蔡重吉也就是他的父亲的部分也是一样,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公权3年。”

 

  报道说,全案可以再上诉;至于民事当选无效部分,台北法院将在26日宣判。(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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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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