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28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昨天完成绿营“天王”特别费案的书类正本,今天可望送达给当事人。吕秀莲、游锡堃及“国安会秘书长”陈唐山在“特别费”案中,问题发票支出明细的附表多达104页,内容五花八门,吃、喝、玩、乐都有。
吕秀莲发票 从甜甜圈到打高尔夫球
吕秀莲被检方认定诈领5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的“特别费”与“机要费”中,不少发票是其办公室秘书苏妍妃在百货公司购买衣服、皮鞋等。此外,随扈卢孝民提供的发票占多数,其中卢的友人许胜樟在百货公司购买精品、在扬升球场打高尔夫球及用餐的发票更是不少,连许胜樟到奔驰汽车公司保修服务的发票,也被拿来报“特别费”。
卢孝民另提供多张名为“孙明”的消费发票,多数在百货公司购买衣服、化妆品、精品等。2002年5月19日,“孙明”在衣蝶百货购买衣、鞋及用餐,便提供2.5万多元的发票核销“特别费”。此外,卢孝民在家乐福桃园内坜卖场购买的高丽菜、美国沙朗牛肉、布丁、甜甜圈、奶酪蛋糕等发票都拿来报“特别费”。
游锡堃发票 从其妻买衣到其子买MP3
游锡堃在台当局“行政院长”及两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秘书长任内,被检方认定诈领200多万元的“特别费”的发票明细中,包括其妻杨宝玉多次在利大绸缎买布料、在吉甫公司买绅士鞋、在SOGO买ANGLE的女用衣物。
杨宝玉并收集不少他人的发票,多是在晶华、微风广场、SOGO等百货公司或饭店购买衣物、水晶饰品、用餐及Burberry等精品。游锡堃的儿子游秉陶也曾提供购买“信修”MP3及空中实用MP3,以及多次在大润发消费的发票。
谢长廷发票 从办公室人员买衣到买3C
民进党08年正副参选人谢长廷与苏贞昌的“特别费”发票,不管是办公室人员购买衣服、3C产品(通讯产品、电脑产品和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简称),都被认定是公务需要。不过,同样在SOGO千福药品买药,谢长廷部属的发票是因公支出,吕秀莲随扈拿朋友发票用来核销则是贪污。
特侦组统计,谢长廷在高雄市长任内的“特别费”共领取2400多万元,其中1241万元以领据结报、1200多万元以原始凭证结报。此外,他在台当局“行政院长”任内也领了230余万元。
谢长廷核销的发票包括在八王子、三井日本料理餐厅、大三元、法乐琪等餐厅,由林宜静刷卡买的西装、休闲服,检方采信其说词是为谢长廷拍摄形象广告所需购买,由特别费支付;订制的高屏衫,也是市长因公参加特别活动所需。
郭文达用信用卡付帐的7千多元酒钱,检方认定是谢长廷授权台北办事处主任陈雨鑫因公支出购买红酒;陈雨鑫的妻子以信用卡付钱购买的“找回自信”、“海边的卡夫卡”等书籍,检方说是谢长廷授权陈雨鑫购买图书赠送友人;陈妻在晶华酒店刷卡付餐饮费用,被认定是谢长廷授权陈雨鑫宴请友人用餐,由陈妻先垫款。
台北办公室主任陈建仲在百货公司购买的衬衫、手机等,都是谢长廷授权购买赠送友人礼品,检方认定是因公支出。
另外,谢长廷在2000年8月以“特别费”支出行政诉讼委任费用5万元,12月付出律师费4万元,2001年又付出5万元的行政诉讼律师费。
谢长廷的“特别费”有不少捐赠给弱势团体及宗教寺庙,包括旗津天后宫、代天宫、三凤宫等,2002年2月20日,谢长廷给玉皇宫5千元的油香基金。
苏贞昌发票 从女儿买书到饭店刷卡
苏贞昌方面,台北县长任内共领取600多万元“特别费”,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秘书长任内则领50万余元。
苏贞昌的女儿苏巧慧在诚品台大店购买“给我一只猫”、“底层的珍珠”、“当我们同在一起”等书籍,都被认定是苏贞昌委托她代购公务用书;另一个女儿苏巧宁在西泽饭店刷卡消费9千余元,检方认定是苏贞昌因公宴客,而由苏巧宁先刷卡付帐。(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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