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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官”人事同意权案 四人出线四人遭否决

2007年09月28日 06:1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等媒体报道,台“立法院”昨天处理8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权案投票,其中叶赛莺、刘幸义、许志雄、叶俊荣4位被提名人遭否决,林锡尧、蔡清游、池启明、李震山顺利出线。

  依据台“立法院”相关规定,行使同意权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出“院会”以不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立委”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通过;行使同意权的结果,由“立法院”咨复台当局领导人。如被提名人未获同意,台当局领导人应另提他人咨请“立法院”同意。

  据报道,遭到封杀的都是被泛蓝视为政治色彩过于鲜明的提名人,分别是两位曾经在民进党当局担任政务官的许志雄和叶俊荣,以及“台独”和亲绿色彩浓厚的叶赛莺和刘幸义。

  通过同意门槛的4位新任“大法官”任期8年,从2007年到2015年届满。(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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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云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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