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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特别费案”是到了该有统一见解的时候了

2007年09月25日 07:2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5日消息 据台“中央社”报道,中国国民党2008参选人马英九昨天参访屏东县内埔乡昌黎祠时,心有所感地表示,“特别费案”应该是到了要有统一见解标准的时候了。

 

  据报道,马英九表示,今年2月13日他因“特别费案”被起诉,3月15日台南地检署认定“特别费”不构成犯罪,5月台“最高检察署”对内部做了一次民调,8个地检署拒绝回答,16个回答的地检署中,公款和私款的认定各占一半,而认定“特别费”是公款的地检署中,又有5个认为他没有罪。

 

  马英九说,13比3的比例认为他没有罪,但这项调查却没有被公布,让人家多了许多的想象空间;检察官侯宽仁起诉他的“特别费案”,在他一审被判无罪后,侯宽仁不起诉谢长廷和苏贞昌,他认为是受到他一审被判无罪的影响。

 

  马英九还说,调查民进党2008正副参选人谢长廷与苏贞昌“特别费”简单结案,但调查他的案子却查得昏天暗地;现在是该到了“特别费”要有统一见解标准的时候了,不要等到他三审了,才来想办法。马英九说,不应该起诉的就不要起诉,他这么说,不是为他自己,他已经进入二审,起诉问题对他没有用,他纯粹是为了后面2万多个涉及“特别费案”的首长解套,全台湾1千多位检察官要投入“特别费”案件,是虚耗人力和物力。

  马英九表示,谢长廷说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后要特赦或大赦“特别费案”,是不切实际的说法,这是检察一体的职权,不是领导人的权责;收贿、侵占才是高层官员的贪渎案,“特别费”不属于这一类的案件。(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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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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