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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多名未成年少女逼卖淫 台一男子遭求刑10年

2007年09月24日 09:1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4日消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岛内一颜姓男子连续对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少女性侵害,之后劝诱从事性交易,再把被害人当作摇钱树。台北地检署认为颜某恶性重大,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具体求刑10年。

  起诉指出,被告颜某透过电脑网络,今年1月间认识未满16岁的少女,经过2个多月的网络交往后,颜某便邀约该少女见面,假借唱歌为由,将对方骗到宾馆后便强奸被害人得逞。

  同年3月底,颜某利用吉屋招租的手法,将一名未成年少女诱骗到台北市农安街一栋出租公寓,由于该少女欠缺金钱,颜某表示可先借贷给她,条件是对方必须与他性交。被害人闻言大惊之余当场拒绝,并准备返身离去时,颜某便强行把被害人拉住,令对方无法抗拒下强行性交得逞。

  同年6月间,颜某在网络上又认识了另一位未满14岁的少女,仍以欺骗的手段把被害人带回台北县三重市的住处,竟然以教导性交技巧为由,要求与被害人性交,并将房车锁住,不准被害人离开,便霸王硬上弓把少女奸污。

  检方侦办中,发现颜某相当可恶,竟然对已遭他性侵的被害人,一再劝诱从事性交易(另行并案审理),把被害人当作摇钱树利用。检方认为颜某恶行重大,起诉的同时,再对被告具体求刑10年。(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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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周选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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