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扁“机要费”案今再审 对“机密”认定南辕北辙

2007年09月14日 13:4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4日消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北地院今日再度开庭审理陈水扁“机要费”案,针对陈水扁已核定本案相关卷证为绝对机密,检辩双方言词交锋,意见南辕北辙。

  检方认为,依机密保护相关规定,核定为绝对机密,不能以掩饰特定人的不名誉行为为目的;核定的时间应该在30天内,由核定权人(在本案中即陈水扁)核定。但本案相关信息,陈水扁却已逾期核定。检方认为,陈水扁核定机密过程违法,且本案相关卷证,无涉机密。

  辩护律师李胜琛则认为,陈水扁有机密特权,本案相关信息,原本即属陈水扁基于机密特权所为,法院不该介入审查。法院未经陈水扁同意,不得使用、持有相关信息,包括涉及机密事项的卷证等,应依陈水扁日前要求交还。

  由于检辩双方意见南辕北辙,合议庭法官今天并未针对此重大争议作出处理,仅当庭表示,检辩双方对此问题若还有意见,于9月26日前,仍可以书面陈述,法院将择期开庭,再作处理。(高大林)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高大林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