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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男子与友人妻子通奸被抓 遭罚跪街赔罪(图)

2007年09月11日 07:2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与友人妻子通奸被抓,台湾云林陈姓男子常规赔罪。(台湾M《中国时报》图片)

 

  中国台湾网9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10日上午台湾云林县褒忠乡市场正是人潮汹涌的时候,一名陈姓男子却跪在市场门口,引起路人围观,一度造成交通大乱。原来是陈某因与友人的妻子通奸被抓,经调解后同意跪在市场4个小时赔罪,并分送香烟、槟榔给路人,帮对方“洗门风”。

  今年20多岁的陈某,和张姓友人的妻子暗通款曲,8月底在偏僻的产业道路当“车床族”,被张男查获,原欲赔偿70万元新台币和解,事后陈却对外宣称遭“仙人跳”(一种利用女色骗财的圈套,编者注),张不禁火冒三丈,决定不和解。

  经地方人士调解,张某表示他一毛钱都不要,但要求陈男跪在菜市场门口4小时道歉,然后分送香烟槟榔给街坊及路人,帮他洗门风,就不再追究。陈姓男子也同意,双方达成和解。

  陈某选定昨天上午履行约定,清晨7时就由家人陪伴跪在菜市场门口,刚开始家人都围在身旁,还引起张男不满,认为诚意不足,陈家人只好站到旁边,让陈面对众人异样的眼光。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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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云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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