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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子孙弃养老人 高雄县赡养业年呆帐逾千万

2007年09月06日 11: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被送到赡养机构的老人,因儿女不前往探望、也不缴费,形同弃养。(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9月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高雄县长期照护发展协会理事长潘金兴指出,高雄县70多家赡养院因“弃养”而导致的“呆帐”年累计多达10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愈慈悲为怀的养护机构,呆帐愈严重”。

 

  潘金兴说,业者曾告家属遗弃,却败诉;由于家属积欠看护费的金额不算高,司法可“微罪不举”,总反过来要求赡养业者以“做功德”的心态吸收下来,业者投诉无门。屏东市一名92岁妇人疑遭儿孙遗弃,积欠40多万看护费,业者控告家属。老妇人的儿孙声称是财务困难才没缴费,否认弃养,法院采信家属说词,驳回此案。

 

  因担心这件弃养不成立的案例发酵,让更多不肖子孙有借口遗弃长辈,引发“老人弃养潮”,高雄县长期照护发展协会最近展开自力救济行动,通令会员,凡碰到不探视亲人、不缴费用的家属,由协会将名单周知各养护机构,列为拒绝往来户。

 

  根据台当局年初公告施行的“老人福利法修正案”规定,有扶养照顾老人义务的人,如果把老人留置在养护、教养等机构,经通知限期处理却无故不处理,会被罚3到15万元。(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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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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