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杨仁寿任台“最高法院长” 仍兼“公惩会委员长”

2007年09月06日 08:1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杨仁寿12日将接任台“最高法院院长”,仍兼“公惩会委员长”,直到新任“司法院长”产生后,再由新“院长”另觅人选接任。

  除了“公惩会委员长”,台湾“最高行政法院院长”张登科和“高等法院院长”张信雄都已向“司法院长”翁岳生表达辞意,再加上台北地方法院院长林锦芳任期将在11月届满,审判机关近期将有连锁大变动。

  杨仁寿身兼“最高法院院长”和“公惩会委员长”两职,创下先例。过去杨仁寿由台湾“高等法院院长”转任“司法院秘书长”时,曾因接任“高院院长”的吴启宾未及报到,而兼任两职七天。(高大林)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高大林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