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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党团对行使“大法官”同意权有分歧 今将再议

2007年09月06日 06:2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朝野党团昨天下午再协商,行使台“司法院正副院长”及“大法官”同意权的时程与方式,但朝野意见纷歧。“立法院长”王金平裁定,今天上午10时再议;若届时仍无共识,不排除将行使“大法官”等人事同意权案的时程与方式,送交7日“院会”处理。

  为协商如何行使“司法院正副院长”与“大法官”人事同意权,岛内朝野历经三度协商,除敲定新会期7日开议,有关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权的方式与时程,朝野仍意见纷歧。

  王金平昨天下午答复媒体询问指出,不论今天上午协商有无共识,中午仍将召开临时“程序委员会”,通过7日开议,以及排定开议后首次“院会”的议程,也不排除由“院会”处理如何行使人事同意权的时程与方式。

  因亲民党要求应落实实质审查“大法官”被提名人资格,王金平说,原则上朝野同意,审查“大法官”被提名人资格时间,由原6小时延长为10小时。

  至于行使同意权投票的方式,王金平表示,因民进党坚持8位“大法官”提名人应纳入同一张选票,但亲民党主张,8人应分八张选票,逐一行使投票权,彼此意见如何整合,有待明早进一步磋商。

  亲民党籍“立委”李复甸昨天表示,该党主席宋楚瑜告诉他,当各界为法官应否公布党籍争议不休之际,“立法院“仅安排一天时间,实质审查8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是否适任,如此恰当否?盼朝野“立委”三思。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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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云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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