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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排毒教父”林光常诈欺患者 遭起诉求刑7年

2007年09月05日 07:1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当时一起上电视的乳癌患者吕育娴(左图)一度深信排毒理论,曾与林光常同上电视推广,但发现受骗,她昨天指着胸口医师做标记的地方说,癌细胞扩散移转至淋巴(右图)。 (台湾《联合报》图片)

  中国台湾网9月5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曾在台湾被称为“排毒教父”的林光常,4年前以《无毒一身轻》一书及“排毒餐”等掀起养生饮食风潮,但有癌症患者听信他“只要吃我的排毒餐,不必化疗”的说法,导致延误治疗,病情恶化。台湾板桥地检署昨天将林光常依常业诈欺等罪起诉,并具体求刑7年。

  林光常宣称自己是医师、教授,向民众推广他的“排毒餐”、“地瓜餐”、“喝好水”、“备长炭”、“瀑布负离子”等声称有疗效的食品,在海内外的知名度颇高。

  本案是台湾一名44岁乳癌患者吕育娴向检察官提出告诉。她指控说,当时看到林光常的“无毒一身轻”著作,“彷佛看到一盏明灯”,决定不听医师的治疗意见,花了20多万元新台币买林的产品,并拍摄见证广告,上电视推展排毒疗法;未料2年多后(2006年)再检查,癌细胞已恶化,移转到淋巴。

  检察官起诉说,林光常的最高学历为健行工专电机科(已改制为青云大学),却对外宣称是“美国环球大学东方医学博士”,具有医师、教授资格,以取信于消费者。事实上,美国环球大学并未经台湾地区及美国认可。

  检方指出,林光常明知所贩卖的产品不具有治疗癌症及排毒等效果,也未经台卫生部门或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的核可或安全认证,却借由多家电视频道、《无毒一身轻》等书籍著作或VCD有声书,强力播送见证人使用前后的见证。

  林光常在这些书籍、广告或有声书中宣称,“血癌不可做化疗、放疗,不然会误诊”、“做过临床实验”、“在医院开过门诊”、“曾以喝胡萝卜汁方式,治疗癌症病患成功案例”,讹称产品具有治疗乳癌、肝癌、净化血液、增加纤维质及排出宿便以大量排毒,可使肿瘤缩小等夸大不实疗效,使不知情的大众陷入错误而购买。

  检方认为,林光常利用患者亟欲治愈癌症的心理,施用诈术鼓吹被害人购买产品,并要求放弃正当医疗行为,导致病情恶化延误治疗时机,恶性重大。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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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云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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