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湾离婚率是10年前两倍 每百人有6人离婚

2007年08月29日 10:1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29日消息 据台“中广新闻网”报道,台当局“主计处”统计,去年岛内平均每8.73位有配偶者中就有1人离婚;15岁以上的总人口中,平均每100位中有6人离婚,是10年前的两倍,是20年前的3倍;离婚人口中,以35岁到39岁的新婚族与50到54岁的老夫老妻居多。

 

  据报道,台当局方面统计的离婚率以当年度的离婚数除以人口总数来计算,2006年是千分之2.83,但排除400多万15岁以下、几乎不可能结婚的人口之后,平均每100位15岁以上的人口,就有6人离婚,是10年前的两倍,是20年前的3倍。

 

  离婚人口的年龄分布,不论是去年、10年前、还是20年前,都以35岁到39岁最多,去年占了15%,50岁到54岁也不遑多让,占了14.5%。这两个年龄层的人口数占总人口各约7%到8%之间,人口数并没有特别多。但这份统计看不出离婚人口是在结婚多久之后决定离婚,有待其它统计进一证实离婚的高危险群,是否是新婚族以及老夫老妻族。

 

  另外,岛内家庭的形态也反映离婚率上升以及无子化的现象。去年台湾全体家庭虽然还是以核心家庭,夫妻和未成年子女为主,占了45%,但比6年前少了将近3个百分点;单亲家庭占8.63%,比重增加将近1个百分点;没有子女的丁客族夫妇家庭占15%,增加2个百分点。(赵静)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赵静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