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14日消息 据台“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东森集团案昨天侦结起诉,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锦村表示,本案创下多项检察机关纪录,包括起诉书中涉及相关“法律”共9种,为最多的一次。
据报道,台湾东森集团案侦查终结,起诉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力霸集团负责人王又曾及东森集团干部共32人。台北地检署昨天下午召开记者会,林锦村表示,本案较特殊之处在于,本案是检察官侦办金融经济犯罪中,首次侦办到主要负责人所跨越的事业版图包括媒体、传统产业、金融、保险及电信科技等事业;有关金融经济犯罪,在起诉书中所涉及的相关“刑事法律”总共有9种,为最多的一次。
据林锦村介绍,东森集团案被起诉人所涉罪嫌包括“证券交易法”、“银行法”、“票据金融管理法”、“保险法”、“贪污治罪条例”、“商业会计法”、“公司法”、“政府采购法”,“刑法”上则涉及诈欺、背信及伪造文书等罪名;全案“违法”所得总共新台币412亿元,起诉书计432页,因被告王又曾今年3月间涉力霸案已遭起诉,将王又曾和妻子王金世英等10人并案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审理。(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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