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金马奖依然采取电视现场同步转播方式,而有资格参与制播投案评比的电视台,需有制作并转播大型影视颁奖晚会一次以上的经验者。得标的制播单位将免费拥有全台地区的播映权利,至于海外播映权利收益则另议。而配合金马执委会的合作赞助厂商,通过星光大道与颁奖典礼的电视转播,在不违反相关“法规”的条件下进行整合营销,若表现优异则得优先续约一年。
金马影展执委会指出,今年投案内容要项必须包含下面各项需求:创意主题、执行能力、颁奖典礼规划、宣传造势及广告配合计划、预定的工作进度时程表等。有意参与制播的单位,可于2007年8月31日前挂号邮寄或亲自到台北金马影展执行委员会递交。(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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