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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被“抄家灭族” 王又曾欲揭扁当局官商内幕

2007年08月10日 10:1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10日消息 日前在美国获释的台湾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因不满台当局“抄家灭门”式的办案方式,考虑在适当时候,向外界说明心中的委屈,以及向陈水扁的呛声,揭发一些官商内幕。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初获自由的王又曾,身心十分疲惫,健康恶化,法官裁定他佩戴电子脚镣,限制居住和活动范围,但律师以他需要治病为由,准许他出门看医生,同时,圣彼卓移民法庭每次开庭,王又曾必须出庭应讯。

  王又曾的律师龙岗表示,在为王又曾协商交保条件时,即已将所有的情况的列举呈庭,争取最好的交保情况。王又曾在拘留中心关押了半年,健康状况相当不好。龙岗基于当事人隐私,不便透露。

  王又曾和先后委任的律师谈论过“力霸案”,他对陈水扁当局语多不满,若干政治权贵言行不一,他获悉在岛内的家人多遭收押后,心中充满愤怒和怨恨,考虑选择适当时机,向媒体披露不为外人所知的隐情。

  王又曾今年初飞抵洛杉矶时,曾有意仿效另一被台湾检方通缉的经济犯陈由豪,举行记者会,揭发陈水扁当局的一些官商内幕,以制止当局打压王家,后来因故打住。王又曾被关押后,自认遭到陈水扁当局迫害,几度老泪纵横,后又闻悉亲人一一收押,几乎是“抄家灭族”,使他更想公开对陈水扁呛声。

  报道称,王又曾虽考虑在适当时机,向外界倾吐所有的不满情绪,不过,因他还有多件官司缠身,担忧曝光发言恐将波及诉讼,甚至影响他的交保条件,因此还在审慎选择时机当中。

  龙岗说,王又曾获交保的条件主要有三,第一是他的健康情况,其次是证明他对社会不构成危害,第三则是保证他不会逃亡。王又曾前任律师尼尔森曾数度以同样的三项理由,向法官申请交保,但屡次遭到驳回。龙岗说,主要是时空因素改变,一些情况让法官同意交保,但具体细节不能透露。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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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云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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