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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东森弊案”起诉7人 王又曾名列其中

2007年08月09日 17:1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9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湾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日前在美交保获释,但台检方在调查其子王令麟涉及的“东森弊案”时,因王又曾也涉入其中,将其与王令麟一同列为被告。

  台湾“力霸掏空案”的主角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妇,由于在友联产险购地案中,与儿子王令麟、弟弟王事展共犯“背信罪”,被台检方列为被告侦查,负责“东森弊案”的台北地检署检察官俞秀端已在着手制作起诉书。

  台检方已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延长羁押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并对王令麟妻子蔡咪咪发出拘票拘提。此外,东森国际董事王令一和她的妻子郭琪麟,因涉及东森租赁弊案,也被列为被告。至此,王家共有7人卷入“东森弊案”。 (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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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云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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