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28日消息 台军前陆军仪队士兵屈肇康,去年服役期间休假在家,上网发表所谓的“刺扁”言论,经军方收押侦办,获军法不起诉后,退役后又被移送普通司法机关,被检察官依“煽惑他人”罪名起诉。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审结,法官判处屈肇康无罪。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屈肇康获判无罪的理由,主要是法官根据他在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标题和内容对照后,认为他只是纯就时事不满,抒发个人情绪,并没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意图,言词纵有不当之处,也是抒发己见对时事的评论,属言论自由的范畴,应受言论自由保障。
25岁的屈肇康,是在2005年7月入伍服役,去年6月9日休假回家,以电脑联机上网,进入他在网站申请的个人交友网站,由于他对当时纷扰的岛内时局感到不满,就在个人网站上刊登,“很想用枪往陈水扁脑门插下去”、“外省帮的随我去血洗总统府”等文字。
未久,台军方以屈肇康的言论,涉有违反“陆海空军刑法”意图煽惑军人暴动之嫌,将他法办收押1个多月,去年8月8日获台军军检署不起诉才释放。今年2月退伍后,台军军事检察署再将已不具军人身份的屈肇康,函送桃园地检署,桃检再呈台湾“高检署”转台北地检署侦查。
台军“倒扁”少校未被起诉
另据报道,去年台湾“倒扁”活动中,因穿着台军军服现身凯达格兰大道“倒扁”的少校教官董华正,曾遭台军军事检察官认定涉嫌违犯“效忠‘国家’职责罪”遭声押获准,但事后未被起诉。结果台军军检署竟又将董华正移送台北地检署,检方昨天侦结。检方认为董华正的言论,并没有煽惑军人不守纪律之犯意,董华正说法只是个人政治言论表达,属于言论自由范围,依法不起诉。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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