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湾高捷泰劳案 检方以图利罪对陈哲男求刑8年

2007年07月28日 07:1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8日消息 台湾高雄捷运工程引发的泰劳暴动案,高雄地方法院昨进行长近10个小时的辩论庭,包括陈水扁前副秘书长陈哲男,华磐公司负责人严世华、王彩碧夫妇等三名被告,都到庭论辩。检察官何锦东在深夜庭讯结束时,对陈哲男具体求刑8年,严世华、王彩碧夫妇各求刑10年,全案将在8月24日宣判。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高捷泰劳案陈哲男被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中“利用身份图利”罪起诉,严世华夫妇则依背信、侵占罪起诉,昨天的辩论庭从下午2点开始,直到深夜11时20分才告结束。

  庭讯中,检方调查认定,华磐公司先后招待陈哲男前往泰国、韩国旅游,得以顺利取得为高捷公司引进并管理泰劳合约。高捷公司自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引进13731名泰劳,华磐公司从每名泰劳身上获利508元(新台币,下同),陈哲男因此图利华磐公司697万5348元。 (云鹏)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system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