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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因减刑受惠只须服刑7个月 赶上民代选举

2007年07月16日 08:5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资料图:“揭弊民代”邱毅

     中国台湾网7月16日消息 台“2007年罪犯减刑条例”今天施行,预计将有10943人出监。新偕中集团负责人梁柏熏和“立委”邱毅、蔡豪,是此次减刑最受瞩目的受惠者;梁柏熏今可出监,邱毅、蔡豪都因减刑得以赶上本届“立委”选举。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国民党“立委”邱毅因200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开票当天深夜,带领群众冲撞高雄地方法院,被依首谋聚众罪判刑一年两个月,今年4月26日入监服刑,须服刑至明年6月,无法参选本届“立委”。加上台当局“法务部”草拟“减刑条例”,原本订一年以下才可减刑,更让邱毅无法受惠。

       但因为台“立法院”后来放宽条件,刑期一年半以下均可减刑,邱毅因此只须服刑7个月,仍赶得上本届“立委”选举。

  至于无党籍“立委”蔡豪则是在今年5月间,因台开购地弊案被依背信罪判刑一年定谳,应该要入监服刑,但同样受惠于本次减刑,刑期减为半年、得易科罚金,蔡豪因而逃过牢狱之灾。

  另外,新偕中集团负责人梁柏熏当年因华侨银行掏空案被判刑一年确定,又因新偕中集团伪造文书案被判刑一年两个月,去年入监执行,而且为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陈哲男“司法黄牛案”作证,让陈哲男被起诉、判刑。

  如果依原来刑期,梁柏熏必须等到明年才有机会出狱,不过,他被判刑的伪造文书罪属于可减刑罪名,背信案部分则因为刑期在一年半以下,两案都符合减刑条件,刑期均获得减半,今天可重获自由。(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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