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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特别费案”出纳作证:主管是被动领取

2007年07月10日 15:3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0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再度开庭审理前任台北市长马英九的“特别费案”,传唤3名出纳人员出庭作证。马英九表示,声请传唤证人的目的是希望证明自己领用“特别费”的程序和历届市长并无不同。马英九也再度表示,对于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对法院的公正也有期待。

  据报道,继传唤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时的3名秘书出庭作证后,台北地院今天传唤3名市府出纳作证。

  其中一名已经退休的出纳人员在庭上表示,他从前台北市长杨金欉时代就担任出纳工作,负责“特别费”的请领,而每个月的“特别费”支出单据都是填好,贴在领据上、并盖章,之后再送到市长办公室。至于律师拿出一份1998年间陈水扁担任市长时请领了17万元“特别费”的领据,这名证人也表示是他经手的,也强调相关手续都是依照惯例进行。

  马英九表示,这3名证人可以向法院证明他没有诈领“特别费”,因为支领的过程全部是由出纳人员主动办理、而不是由市长室主动。对于全案可望最快在月底辩论终结,8月作出一审宣判,马英九则表示,他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也等待司法作出公正判决。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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