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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快男”杨宗纬参与反性侵活动 折抵义务劳动

2007年07月10日 06:4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0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北地检署11日上午将举办“反性侵、反虐待、反人口贩运”倡导活动,将排定艺人杨宗纬参加倡导记者会,并与妇幼保护志工搭乘倡导公交车,前往台北市西门町商圈发放书签,折抵因“伪造文书案”被处以60小时的义务劳动。

     该项活动是由台北地检署联合“台湾终止童妓协会”、“台北市保护志工协进会”、“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北分会与“台湾更生保护会”台北分会等单位共同策划举办,所需经费均来自犯罪被告所支付的缓起诉处分金。

     据台当局“法务部”统计,每年都有上千人因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被起诉,今年1月至5月就有448人遭台检方起诉,较去年同期成长45.5%;今年1月至6月因家暴案起诉210件、243人;人口贩运案件起诉73件、286人。

     台北地检署指出,为唤醒民众对儿少性交易、家庭暴力与人口贩运等问题的关心与重视,建立正确法治观念,本周三率先发起“反性侵、反虐待、反人口贩运”倡导活动,让原本属于欢笑与梦想的童颜不再失色。

     台北地检署表示,活动将在11日上午10时于台北市博爱路台北地检署门口举行,首先由台北地检署妇幼保护专组主任检察官孙冀薇分享工作经验,秘密基地乐团将在现场即兴表演;检察长王添盛随即带领杨宗纬与妇幼保护志工同声向嫖客呛声,并举行广告揭牌仪式。杨宗纬与妇幼保护志工在仪式结束后将一起搭乘倡导公交车,前往西门町商圈发放倡导书签,折抵因“伪造文书案”被处分的义务劳动时数。

     杨宗纬在去年12月间,在台中市中港路广三崇光百货公司现场报名参加“超级星光大道”电视节目歌唱比赛初选,在初选入围参赛者基本资料上谎报出生年龄,遭检察官依“伪造文书罪”予缓起诉处分。

     根据台北地检署的缓起诉处分书,杨宗纬缓起诉期间为1年,得写500字以上的悔过书,并于缓起诉处分确定日起,到缓起诉期间届满日前2个月期间内,向指定的公益团体、地方自治团体或小区提供60小时的义务劳动。(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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