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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行政院”和“NCC”互扛 赵少康告2官员

2007年07月05日 07:3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5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为了“中广”经营权移转,台当局“行政院”和台“NCC”不断互扛。台当局“行政院”撤销了“中广股权移转的许可案”,还以“贪污治罪条例”一口气移送了5名“NCC”委员,“NCC”出面痛批台当局“行政院”无权干涉独立机关,更将声请“大法官释宪”,台当局“行政院”却要“NCC”委员自动请辞来解决这个争议。“中广”董事长赵少康则干脆直接去地检署按铃控告台当局“新闻局长”谢志伟和“政务委员”许志雄“加重诽谤”等三项罪名。

  台当局“行政院”制裁“NCC”

  台当局“行政院”正式出手介入“中广案”,对台“NCC”作出一系列制裁手段。台“政务委员”许志雄表示,“通传会(NCC)对“中广”股权的转让及负责人变更所为许可的‘行政处分’,违法应予撤销。”

  许志雄认为,台“NCC”核准此案明显违反“广电法施行细则”股权分散、党政军退出、不得有外资3原则。台当局“行政院”充分尊重独立机关,在独立机关做成“行政处分”之前不会是潜指挥,但“NCC”做出的处分已经违反台当局“行政院”政策,台当局“行政院”做出撤销中广许可属于“事后监督”。

  台当局“行政院”不但当场撤销“NCC”同意赵少康收购“中广”的决议,更把相关人员移送法办,包括华夏公司负责人陈明辉以“背信罪”移送,“中广”蕫事长赵少康以“公司法”移送,另外“NCC”委员苏永钦、石世豪、林东泰、刘宗德及谢进男5人则是以“贪污治罪条例”移送,这么大的动作,也让“NCC”反弹直接杠上台当局“行政院”。

  台“NCC”态度没有软化

  对于台当局“行政院”做出的决议,台“NCC”态度没有软化,苏永钦表示,“通讯传播监理”不再属于“行政院”工作,台当局“行政院”如何就此事务还有上级机关的地位?撤销“NCC”的处分直接抵触“大法官613号解释”,因此,要告知“中广”及“行政院”,台“NCC”的处分效力不受影响。

  苏永钦指出,我们会声请“大法官”去做613号解释,没讲清楚的地方补充解释,这个独立机关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个独立性的维持,需要一个公正的“大法官”来解决。

  除了台“NCC”跟台当局“行政院”针锋相对,国民党“立院”党团也不客气的痛批“行政院”。台当局“行政院”马上再出一招。台当局“新闻局长”谢志伟表示,“NCC委员”12个全部请辞,然后台“立法院”也有下台阶,马上进行改组,这也是一个解决的方法。

  台当局“新闻局长”谢志伟强调,“中广案”最后还是得到“经济部”商业司办理登记,所以“NCC”的处分,根本不可能执行。

  赵少康提出控告

  针对此案,“中广”董事长赵少康提出了诉讼,赵少康表示,他已经忍耐很久了,终于能够来控告,他要控告两个人,一个是谢志伟,一个是许志雄,控告他们三个罪名,一个是“泄密罪”,一个是“加重诽谤罪”,一个是违反“计算机处理数据保护法”。对于台当局“行政院”的处分,什么撤销,完全不能接受。因此一定会提出诉愿,诉愿不会赢,还在他们手里。还会提起“行政诉讼”,走救济的程序。

  除了控告谢志伟和许志雄三项罪名,赵少康还澄清他名下的好听公司等几家公司,都是扎实的资金汇入,绝对不是所谓的空壳公司。赵少康说,不管是官员、“立委”、还是任何媒体,只要敢提他名下的公司是空壳公司,他就听一次、告一次。(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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